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意见的公示(河南省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近期有2家建筑业企业提出资质注销申请,我局审查材料后拟同意注销,现将审查意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企业存在使用申请注销的资质承揽在建工程,有经济纠纷、拖欠工资和其他未说明事项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1、企业名称:河南省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东平路与丰华路交叉口路东鹏宇城小区C区一号楼三楼301号
法定代表人:张琼杰
审查意见:注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D341498494)。
2、企业名称:河南省祥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侧惠邦联盟新城12号楼20层2001-2004
法定代表人:李国祥
审查意见:注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D341089964)。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