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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4-23 14:29:02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办〔2019〕86号
     
        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2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校园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强化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和“防溺亡”等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校园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燃气、供水、排水防涝、供热管道、地下管线及井盖等基础设施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供水、排水防涝、供热地下管线及井盖等设施设、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重要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校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牵头处室:城市管理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强化校园周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区域内校园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水渠、河道、坑塘等重点水域,以及地下管线井盖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在重点水域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禁止学生游泳嬉水,相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牵头处室:城市管理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将施工现场水池、水坑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突出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在建工地所有危险部位均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严格施工现场封闭式和实名制管理,对校园及周边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强化安全通道、防护网等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加固安全通道,更换破损防护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加强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紧邻校园的设备设施在设置和操作中要预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牵头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监管。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三年行动为契机,指导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重点整治学校周边非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和违章建筑等,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脏”执法见成效。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搞好执法联动,开展“小手拉大手-城管进校园”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供便民、护学、帮行等便民服务,实现校园周边治理常态化,积极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处室: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措施要求,积极动员部暑。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分类实施,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至3月)。各有关单位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归纳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会商研判、情況通报、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信息报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厅对口业务处室进行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信息报送省厅对口业务处室。各相关处室每月4日前向厅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由厅办公室统一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省住建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査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城市管理处联系人:肖冉  李华威
     
      联系电话:0371-68089362,63830255
     
      电子邮箱:hnszjtcgc@126.com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马运超
     
      联系电话:0371-69523925
     
      电子邮箱:1067305246@qq.com
     
      执法监督处联系人:陈炳军
     
      电话:0371-68089320
     
      电子邮箱:hnsjsdc@163.com
     
      办公室联系人:何志坚  顾正俊
     
      联系电话:0371-68089318,68080537
     
      电子邮箱:jstbgs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