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豫建财〔2017〕22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厅机关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 第二条计划财务处对厅机关的所有收支活动实行统...
- 2017-09-06 22:02:31
-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 建协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
- 2017-07-29 13:43:05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的通知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7〕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规范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有效控制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现发布《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
- 2017-07-25 10:08:33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的通知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7〕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我省建筑垃圾车辆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现发布《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
- 2017-07-25 10:02:25
- 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关于在河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 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关于在河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国务院第十督查组于2017年7月17日至27日对河南省进行实地督查。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国务院第十督查组设立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号码为0371-65603983、0371-65603993,开通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至27日的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8时。欢迎广大群众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涉企乱收费、民间投资门槛高、创新创业政策不落实、民...
- 2017-07-17 08:31:34
- 河南省园林绿化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绿化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建城〔2017〕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我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促进全省城市园林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河南省园林绿化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厅城...
- 2017-06-12 19:42:26
-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企业资信能力 (一)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 (三)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四)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价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
- 2017-06-08 09:20:13
- 郑房〔2017〕71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调控措施的通知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调控措施的通知 郑房〔2017〕7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郑政办〔2017〕58号)通知精神,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现就住房限购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自2017年5月3日起,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在上述限购区域内...
- 2017-05-03 14:04:38
- 郑政办〔2017]5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2017]5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
- 2017-05-03 06: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