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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报送2019年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9-10-11 21:50:54

  •   关于报送2019年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建筑专业考核认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文件要求,2019年高级职称申报、考核认定、答辩考核均通过河南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现将报送2019年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建筑专业考核认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建筑专业考核认定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二)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四)申报人录入完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完成上报后,需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上传申报人及用人工作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可从河南职称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

      (五)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文件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如有满足以上条件申报职称的人员需先到各地人社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按以上条件申报职称时,在职称申报系统“评审类型”中须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二、报送建筑专业副高级评委会、建筑专业考核认定副高级评委会的材料

      (一)申报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可从河南职称网—文件下载中下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在《评审表》第12页“本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所作的责任保证”栏目内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第15页推荐意见栏目内手写:“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要求手写的部分内容,其他内容均可选择打印。

      (二)考虑到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实际情况,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试行无纸化评审,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评审表》及特殊材料除外)。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三)由于网络申报时间不可更改,请所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通过河南职称工作信息平台报送申报人信息,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为避免填报信息丢失,建议下载使用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四)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未按时报送《评审表》视为放弃参加评审)。

      (五)申报人填报专业等信息时应规范填写

      1、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设置18个专业:建设科研、测绘、建设勘察、建设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建筑、光源与照明)、建设规划、风景园林、建设施工(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建筑、光源与照明)、建设监理、市政工程(光源与照明)、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定额、工程技术管理、工程咨询、建筑防护、腐蚀与防护。

      注意:

      (1)“申报系列”选择:工程—建筑专业;

      (2)“评委会省辖市”选择:省直;

      (3)“拟报评委会”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申报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专业”为建设施工、建设设计时,可根据申报业绩类型在“基本信息”—“现从事专业”处填写(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建筑、光源与照明);

      申报专业为市政工程时,可根据业绩类型在“基本信息”—“现从事专业”处填写(光源与照明);

      若通过评审后发放的电子职称证书,无需显示以上括号内的子专业,则“现从事专业”必须和“申报专业”保持一致。

      如下图中申报“建设施工”专业,在“基本信息”—“现从事专业”中填写:建设施工。

    图片2.png

     

    图片4.png

      2、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设置19个专业:建筑设计(注册建筑师)、城市规划(注册城市规划师)、测绘工程(注册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公用设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建造、公路工程建造、铁路工程建造、机电工程建造、矿业工程建造、市政公用工程建造、水利水电工程建造、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民航机场工程建造、通信与广电工程建造(10个建造专业均为一级建造师的各分项专业)。

      注意:

      (1)“申报系列”选择:工程—工程;

      (2)“评委会省辖市”选择:省直;

      (3)“拟报评委会”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4)申报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申报专业”必须根据个人的注册证书来选取对应的申报专业,且“基本信息”—“现从事专业”处填写必须和“申报专业”保持一致。

      如下图中申报“建筑工程建造”专业,在“基本信息”—“现从事专业”中填写:建筑工程建造。

    图片1.png

    图片5.png

      3、在系统内填报资料上传图片文件时,若一张图片无法符合填报要求,可在“浏览”选择图片文件时长按“Ctrl键”来选择多个图片进行上传。

      (六)有关答辩时间、评审表清退等工作的通知请关注职称申报服务平台的个人申报系统及年度工作群;评审情况公示信息等相关的通知将发布在:河南职称网(http://zc.hrss.henan.gov.cn/),请呈报单位和个人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七)关于评审材料清退工作。评审结束后,各市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评审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材料不承担保管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文件要求,接收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建筑专业考核认定高级职称申报信息通过“河南职称网—管理服务平台”。

      (一)申报信息网络报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0月25日;

      (二)《评审表》集中报送时间为11月4日-11月8日(个人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信息查询”或单位管理人员登录“职称管理系统”—“申报人员状态查询”查看当前申报进度,当前状态显示“评审中”时,即可合理安排时间报送)。

      五、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楼814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

      联系人:朱爱杰 郭文清

      联系电话:0371-65320891  65321950

      河南省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