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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豫09、豫13造价员继续教育
  • 2015-9-24 14:39:21

  •   (河南)关于2015年河南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

      豫价协〔2015〕5号

      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按照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和《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一)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09开始,证书验证记录栏盖有2011年审验合格章,并且已参加2013年继续教育的本次学习20学时继续教育。未按时参加2013年继续教育的人员,本次需继续教育40学时。

      (二)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13开始的人员,本次继续教育20学时。

      二、继续教育的方式及时间:

      1、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统一指导和部署下进行。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工程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

      3、学习形式分两种:(一)由省协会安排参加中价协的网络培训教育;(二)各市组织集中培训教育。

      此次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继续教育时间各市、省直管县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计划采用集中培训教育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将继续教育计划(时间、地点、课时计划、培训内容等)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采用中价协网络教育方式的与省造价师协会联系。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一)中价协网络教育内容:

      1、学习中价协[2011]021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豫价协[2006]13号《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A\B\C\D\E\F\I\N》;

      6、《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H\J\K\G\L》;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编概况及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主要条款释义以及实际使用技巧;

      8、《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宣贯;

      9、《城市轨道交通个阶段控制要点》;

      10、《建筑施工新技术》;(属考试内容)

      11、《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1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3、《建设工程计价》;

      1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二)面授教育内容:

      1、学习中价协[2011]021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学习《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河南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2010年版);学习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3、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变更处理等。

      4、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5、《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6、参照中价协继续教育内容,并结合各市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四、参加中价协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方式、交费:

      (一)平台:中价协网络教育平台。

      (二)方法:登陆中价协网络平台:www.ceca.org.cn,学员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输入造价员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三)网络继续教育开通时间: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播放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四)交费方式:

      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规定,网络继续教育20学时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人、40学时的收费标准为400元/人。造价员按以下方式交费并索取发票。

      1、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事由栏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及资格证书编号,并写明河南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及资格证书编号并写明河南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电话:4008105999010-82326699;

      (五)索取发票

      学员登录后点击“发票索取”,按照“发票索取”程序索取发票。

      (六)网络技术支持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999010-82326699。

      五、有关要求:

      1、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员通过网上考试合格,并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我省造价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的凭证;

      2、继续教育是提高工程造价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造价员每四年一次从业资格审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要求工程造价员必须参加。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工程造价员,将不予办理工程造价员审验登记手续。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接本通知后要认真计划,作出安排,并将继续教育计划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在省注册造价师协会的指导下做好2014—2015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应将继续教育情况(包括参加继续教育造价员名单)报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进入: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

     


     

    文件扫描件下载: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件扫描件下载: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