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提出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上述企业承诺:申请注销资质无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无因该项资质承揽项目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0890291
邮箱:gqjsspb@163.com
附件:蜀川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等2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销审查意见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