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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规范
  • 2019-8-30 17:35:16

  •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规范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2、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制备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按照规范要求的批次和数量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已经淘汰、禁用的材料。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应进行塌落度试验,并符合有关要求;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结构浇筑。
     
      5、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清除钢筋上的污染物和施工缝处的浮浆。
     
      6、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节点核心区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混凝土构件的外观质量、位置和尺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缝或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留设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后浇带混凝土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时间进行浇筑。
     
      10、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标养室、试验室。
     
      11、混凝土试块应及时进行标识。
     
      12、同条件试块应按规定在施工现场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
     
      13、楼板上的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结构设计承载能力,当超过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通过设计单位复核。
     
      14、施工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结构缺陷时,应认真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对严重缺陷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处理方案,方案按有关规定审批后再实施,不得擅自处理。
     
      15、加强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防治混凝土裂缝的产生。